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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因打卡不規范被辭退 法院判公司賠償2萬元

時間:2023-04-21 01:47:43       來源:尚一網


【資料圖】

如果員工上班打卡不規范,公司能否以此為由開除員工?近日,武陵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

法院判決公司支付賠償金(圖片來源:武陵區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2日,雷某入職某信息公司。2021年11月,公司開始實行釘釘打卡,規定業務員每次簽到按系統要求上傳兩張現場拍攝照片,一張門頭照,一張以店內陳列為背景的自拍照。2021年11月24至26日,29日,因雷某上班打卡不規范,經某信息公司多次發送整改通知后仍未整改。2021年11月30日,某信息公司向雷某發送員工辭退通知書。雷某經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公司不服仲裁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綜合某信息公司提交的員工手冊等文件,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應認定雷某確實存在上班期間打卡不規范的行為,違反了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但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尚未達到嚴重程度,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某信息公司制定的上班打卡制度程序繁瑣、要求嚴苛、次數多,且該項制度剛剛制定不到一個月,某信息公司未組織員工對該項復雜繁瑣的上班打卡制度進行教學培訓,存在打卡不規范屬于正常現象。綜上,某信息公司的規章制度具有不合理性,雷某的違反行為并未達到嚴重的程度,某信息公司解除與雷某之間的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依照法律規定,法院駁回某信息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某信息公司向雷某支付賠償金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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