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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3月1日訊(記者 顧凡)近日,河南省藥監局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鄭州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未依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貯存化妝品、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被罰66000元。同時,法定代表人被罰30000元。
資料顯示,鄭州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潘國針。經營范圍包括化妝品生產、銷售等。“淑媛臻品”是鄭州品美化妝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該企業曾對外宣傳稱,淑媛臻品研發制造了產品2000余種,均已通過ISO9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