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更好促進粵澳兩地交流發展,今年2月,公安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內地與澳門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實現內地與澳門駕駛證免試互認換領。該協議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根據協議,內地與澳門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準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員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互認換領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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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促進粵澳兩地交流發展,今年2月,公安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內地與澳門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實現內地與澳門駕駛證免試互認換領。該協議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根據協議,內地與澳門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準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員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互認換領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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