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社矯對象“出得去、管得住”
湖北石首:檢察建議助推社矯工作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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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訊(記者蔣長順 通訊員楊晶晶 楊平)“眼瞅著鄉親們地里的秸稈得收了,希望大家給我機會,讓我能夠外出拓展客源,為合作社尋一線生機。我保證,外出期間一定嚴格遵守各項監管規定。”近日,湖北省石首市檢察院就社區矯正對象王某赴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上門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王某說道。
王某是某合作社負責人,合作社主營業務是向農民回收農作物秸稈,銷售給附近酒廠。后來,王某因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因需參加社區矯正,他無法經常外出發展業務,導致大量秸稈滯留在倉庫未能及時銷售。部分秸稈已有發霉跡象,而即將到來的夏收又將產生新的秸稈,若村民們地里的秸稈無法及時回收,將影響下一輪農作物栽種,合作社也隨時面臨倒閉風險。王某十分苦惱,于是向石首市檢察院遞交申訴書,希望檢察機關支持他赴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審查相關資料后,石首市檢察院對合作社進行實地考察,并走訪村委會和部分村民。隨后,該院與市社區矯正局、司法所召開聯席會議,就王某申請外出審批的詳細情況以及法律適用上的難點進行溝通。承辦檢察官認為,綜合考量王某外出發展業務所帶來的風險與收益,在保證監管安全的基礎上,可以批準王某赴外地開展業務。
為確保案件公開公正辦理,石首市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村民代表以及市社區矯正局、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前往王某的合作社,開展上門聽證。
聽證會上,檢察官詳細介紹案情、王某現實表現,帶大家實地查看王某合作社的經營現狀。“農作物秸稈的處理一直是農村的‘老大難’問題。現在,將原本無用還難處理的秸稈賣給合作社,極大緩解了我們的工作壓力,為我們解決了難題!”村委會工作人員介紹。
“如果不是他找我們收秸稈,我們都不知道這些東西還能賣錢。要是秸稈賣不出去,大家地里的秸稈可怎么辦喲。”村民代表憂心忡忡地說。
石首市政協委員江敏表示,王某經營的合作社既能幫助村民們解決困難、帶來收益,還能減少環境污染,推動美麗鄉村建設,應該給予支持。“如果他能遵守社區矯正的各項規定,外出后服從管理,隨時匯報情況,建議批準他的申請。”
石首市人大代表雷雙雙說:“秸稈問題直接關系到生態環境,關系到農民收入。小王的合作社解決了秸稈露天焚燒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我也認為應當批準他的申請。”
經充分討論,聽證人員一致表示,在能夠落實社區矯正各項監管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批準王某的外出申請。
會后,石首市檢察院向市社區矯正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市社區矯正局批準王某的外出申請,并根據其合作社運營的具體情況,制定個性化矯正與外出監管方案,同時請公安機關協助,利用大數據平臺隨時對其外出行動軌跡進行核查,確保“出得去,管得住”。市社區矯正局采納了該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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