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界 >

仿冒“玲娜貝兒”玩偶,獲刑!

時間:2023-05-09 15:47:06       來源:人民法院報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侵犯“玲娜貝兒”著作權案,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武某清三年三個月、一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仿冒“玲娜貝兒”玩偶2.5萬余件


(資料圖)

制作仿冒“玲娜貝兒”玩偶牟利

上海兩名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權罪獲刑

迪士尼企業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創作完成“玲娜貝兒”美術作品。同年9月,以該美術作品原形設計制作的“玲娜貝兒”玩偶發售。2022年2月,迪士尼企業公司在國家版權局對“玲娜貝兒”美術作品進行了登記。

2021年10月起,被告人王某某、武某鳳(另案處理)伙同被告人武某清,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指使他人生產制作仿冒迪士尼“玲娜貝兒”玩偶2.5萬余件,在線下門店和線上平臺銷售。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武某清生產、銷售的“玲娜貝兒”玩偶在造型上與迪士尼企業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美術作品“玲娜貝兒”僅有細微差異,屬于該美術作品的復制品。兩名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生產仿冒迪士尼“玲娜貝兒”玩偶,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且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兩被告人各領刑罰

浦東新區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對被告人王某某、武某清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一年的刑罰,并處20萬元、3萬元的罰金。對未退出的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扣押在案仿冒玩偶、相關材料和工具,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依法予以沒收。

來源:人民法院報、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

作者:曹赟嫻 | 攝影:董雪皓 |

標簽:

首頁
頻道
底部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