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南方+”消息,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哨點監測工作專班發布《關于優化調整購買<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從12月8日起,全省所有零售藥店(含網絡銷售)正常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不再進行實名登記報告,不查驗健康碼或場所碼,不再指引開展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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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消息,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哨點監測工作專班發布《關于優化調整購買<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從12月8日起,全省所有零售藥店(含網絡銷售)正常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不再進行實名登記報告,不查驗健康碼或場所碼,不再指引開展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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