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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印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做好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中藥、對癥治療藥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藥物、抗原檢測試劑的準備。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按照三個月的日常使用量動態準備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中藥、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藥物、解熱和止咳等對癥治療藥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服務人口數的15%-20%動態準備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中藥、對癥治療藥物和抗原檢測試劑,人口稠密地區酌情增加;藥品零售企業不再開展解熱、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4類藥物銷售監測。各地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切實擔負起藥品試劑準備的領導責任。